股权投资损失确认,股权投资损失确认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资损失会计分录怎么做?
股权投资的损失做会计处理如下: 进行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公司发生亏损:(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股权投资( Equity Investment),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其账务处理?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后,如果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推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推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持有资产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若资产报废、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通过债务重组抵偿债务等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
投资损失属于所得税法所称损失吗?
投资损失属于所得税法所称损失; 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不良股权或者债权投资造成的损失,包括长期投资损失和短期投资损失。对清查出的不良投资,企业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对有合法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认定为损失。 投资损失的认定: 被投资单位已破产、清算、被撤销、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文件; (三)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对已经清算的,扣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 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经过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投资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 对企业有关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确认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上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企业经营期货、证券、外汇等短期投资未进行交割或清理的,不能认定为损失。
企业对外投资持有其他企业股权所发生投资亏损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_a***_]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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