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媒体不准证券投资(证券法批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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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规定了哪些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不得进行的行为?
1、证券从业人员禁止行为: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
2、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3、一)禁止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利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获利的行为。
4、《证券法》还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5、五)利用虚***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简述证券法规定的禁止交易行为
1、【答案】:(1)内幕交易;(2)操纵证券价格;(3)欺诈客户;(4)其他禁止行为。
2、法律主观: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分为三类: 法律禁止的人员 主要是公司的高级工作人员以及与证券信息相关的人员。 在法定禁止交易的期限交易。
3、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等。
4、法律分析: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制造虚***信息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证券交易的限制和禁止行为是指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在证券交易过程中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的证券...
原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包括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信息、损害客户利益头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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